“這絕對是我這輩子吃過最貴的一碗湯圓。”回想起半個月前的經歷,市民李先生仍然哭笑不得。他在家附近的超市購買了一袋某知名品牌的預包裝黑芝麻湯圓,煮好后剛咬一口,一股難以形容的腥臭味瞬間充斥口腔——那味道,竟像極了雞屎。更讓他沒想到的是,為了這碗“雞屎湯圓”,他前前后后折騰了近兩周,最終以商家賠償5000元告終。這背后,是一場關于預包裝食品質量與消費者權益的博弈。
事件始末:從“舌尖驚魂”到“維權長征”
事發當晚,李先生立即檢查了湯圓包裝袋。生產日期清晰,在保質期內,包裝完好無破損。他保留了嘔吐物、剩余湯圓及完整包裝,并拍照、錄制視頻取證。次日,他首先聯系了超市,超市方態度良好,但表示需聯系品牌生產廠家。廠家客服起初提出“退一賠三”(即退還貨款并賠償三倍,總計不足百元),被李先生拒絕。
“這已經不是簡單的口味問題,而是嚴重的食品異物或污染嫌疑,可能涉及食品安全。”李先生態度堅決,依據的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條第二款:“生產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或者經營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消費者除要求賠償損失外,還可以向生產者或者經營者要求支付價款十倍或者損失三倍的賠償金;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一千元的,為一千元。”
博弈焦點:何為“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
雙方拉鋸的核心在于對“雞屎味”的定性。廠家起初試圖將問題歸咎于“個人口味差異”或“運輸儲存不當”。李先生則做了兩件事:第一,將樣品送至本地一家有資質的第三方檢測機構,要求對微生物指標及是否存在異常污染物進行檢測(自費花費約800元);第二,向市場監督管理部門進行了實名舉報。
檢測報告雖未直接檢出“雞屎”成分(此類檢測無標準項),但多項微生物指標臨近上限,且報告指出“樣品氣味異常,與同類產品差異顯著”。市場監管部門介入后,對同批次產品進行了抽檢。在行政調解和檢測證據面前,廠家態度發生轉變。
和解背后:5000元賠償的構成
雙方達成和解協議,廠家一次性支付李先生5000元。這筆錢并非簡單的“十倍賠償”(湯圓售價15元,十倍僅150元),而是綜合了多項補償:
- 懲罰性賠償: 基于食品安全法,按“損失三倍”計算,李先生主張的損失包括醫療檢查費(因惡心嘔吐就醫)、檢測費、誤工費及精神損害撫慰金。
- 行政調解壓力: 市場監管部門對同批次產品的抽檢結果給廠家帶來了潛在處罰風險。
- 商譽風險: 李先生保留了通過媒體、社交網絡維權的權利,廠家為避免事件發酵影響品牌形象,選擇快速和解。
啟示:預包裝食品維權,證據鏈是關鍵
李先生的經歷為消費者上了一課:
- 第一時間固定證據: 問題食品、原始包裝、購物小票、支付記錄、問題照片視頻,一樣都不能少。
- 明確法律依據: 熟悉《食品安全法》相關條款,特別是“退一賠十”且最低1000元的規定,適用于明確的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情形。對于異味、異物等感官異常問題,需要與其他證據結合形成證據鏈。
- 善用行政與第三方力量: 向12315投訴舉報是有效途徑。必要時,自費第三方檢測雖有一定成本,但能提供關鍵科學依據。
- 理性談判,保留權利: 維權過程保持理性溝通,明確訴求,同時告知對方自己保留向監管部門舉報、通過媒體曝光乃至訴訟的權利,增加談判籌碼。
一碗“雞屎湯圓”,最終以5000元賠償畫上句號。它不僅是消費者個人的“勝利”,更是對食品生產企業的警示:在預包裝食品工業鏈中,任何環節的疏漏都可能帶來巨大的品牌與法律風險。對于消費者而言,敢于維權、善于維權,才是對自身安全最堅實的守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