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相關貿易伙伴及世界貿易組織技術性貿易壁壘委員會:
根據世界貿易組織《技術性貿易壁壘協定》的透明度原則,現正式通報中國關于《進出口預包裝食品標簽檢驗監督管理辦法》的修訂及相關實施要求。
一、通報背景與目的
為規范進出口預包裝食品標簽管理,保障消費者權益,促進國際貿易便利化,我國對《進出口預包裝食品標簽檢驗監督管理辦法》進行了必要修訂。該辦法旨在確保進出口預包裝食品標簽的真實性、準確性和規范性,防止因標簽信息不明確導致的貿易爭端和消費者誤解。
二、主要內容概述
- 預包裝食品標簽的強制性標注要求,包括食品名稱、配料表、凈含量、生產日期、保質期、貯存條件、生產者信息等;
- 進出口環節的標簽檢驗程序與標準;
- 對不符合標簽要求的食品的處理措施;
- 相關企業的責任與義務。
三、與散裝食品的關聯說明
雖然本辦法主要針對預包裝食品,但散裝食品作為食品貿易的重要組成部分,其管理需參照相關法規。散裝食品在進出口時,雖無需像預包裝食品一樣進行詳細標簽檢驗,但仍需提供必要的產品信息,如原產地、成分說明等,以確保食品安全和貿易透明度。建議貿易伙伴在涉及散裝食品時,參考我國的《食品安全法》及配套規章。
四、意見征集與反饋
歡迎各成員方在通報期內(自通報之日起60天內)就本辦法提出書面意見或咨詢要求。我們將充分考慮各方反饋,促進措施的合理性與國際協調性。
此函作為正式通報文件,敬請周知。
附件:《進出口預包裝食品標簽檢驗監督管理辦法》(修訂草案)全文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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